第九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2016-01-19  来自: 西安市机械工程学会 浏览次数:2975

第四十七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八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西安市科学技术协会审查同意。

第四十九条 本会终止前需在西安市科学技术协会指导下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五十条 本会在西安市民政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五十一条 本会终止后剩余财产,在西安市科学技术协会和西安市民政局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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