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业务范围
2016-01-19 来自: 西安市机械工程学会 浏览次数:4758
第一条 本会业务范围:
1、组织各种形式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技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自主创新:科技信息传播,科技成果和产品展览展示活动。
2、接受委托,承担科技项目成果和新产品的鉴定,技术标准和技术文件的编审和产品图纸的审查,技术仲裁和产品质量的诊断。
3、承担专业技术水平、技术资格、技术职称(职务)的评审和认证工作。
4、开展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工程决策咨询和技术成果转让的中介活动。
5、举办在职科技工作者的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组织科学技术知识普及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活动,传播先进生产技术和科学管理经验,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6、组织编辑出版和发行科技刊物、文献、会讯、论文集和科技资料。
7、创办为本会拓展业务和会员服务需要的科技实体。
8、评选、表彰优秀学术论文,评选、表彰先进分会、先进学会工作者,发现人才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推荐。
9、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建议和呼声。
第八条 活动原则
1、本会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2、本会开展各项活动,诚实守信,不弄虚作假,不损害国家、单位和个人利益。
本会属于公益性社会团体,不从事纯营利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