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会员
2016-01-19 来自: 西安市机械工程学会 浏览次数:4036
第九条 本会由个人会员、团体会员组成。其中,个人会员分为学生会员、会员和高级会员三种类别。
会员、学生会员由我会发展,高级会员由本会向陕西机械工程学会及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推荐。
第十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个人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凡承认本会章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成为学生会员:
1、高等院校机械工程或相关专业的研究生。
2、高等院校机械工程或相关专业本科三年级(含)以上的学上。
二、凡承认本会章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成为本会会员。
1、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科技人员,或具有同等专业技术资格者;即具有工程师、讲师、助理研究员、技师等中级以上的科技人员者。
2、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科技人员;取得硕士学位以及正在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
3、在非公有制单位工作尚未评定职称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作出突出成绩的科技人员;在机械工程领域的工作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者。
4、港、澳、台通报和海外侨胞中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机械工程科学技术工作者。
三、凡承认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意愿,已获得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或具有相当上述技术水平的本会会员均可申请成为高级会员。
四、团体会员的资格条件
从事机械工业及相关领域的具有一定科技力量的科研、设计、生产、教学和经营管理等企事业单位、部门以及依法成立的学术性、行业性社会团体;愿意与本会建立密切联系的出版、商务、信息、咨询等企业事业单位、团体。
第十一条 会员入会程序与会籍管理:
1、学生会员: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会员登记表,由本会会员介绍或由本人所在单位或本会专业委员会、专业分会、地市学会推荐。报本会批准,颁发《会员证》即为本会会员。
2、会员:会员由本人填写会员登记表,由西安市机械工程学会会员介绍或由本人所在单位或本会地方分会工作委员会、专业分会推荐。报本会批准,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会员证及即为本会会员。
本会发展的会员同时也是陕西省机械工程学会及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的会员。由本会颁发的会员证是全国统一编号的《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会员证》。会籍由本会管理,并向陕西省机械工程学会及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备案。
3、高级会员:由本会会员申请,我会向陕西省机械工程学会及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推荐。高级会员的吸纳和会籍管理工作由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工作总部负责。高级会员的资格条件、权利、义务及入会手续,在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的章程中已载明,本章程不再叙述。
4、团体会员
提出申请,填写团体会员登记表,经本会批准后即为本会团体会员。本会理事所在单位为当然团体会员单位,由本会颁发《团体会员证书》,团体会员会籍由本会管理。
第十二条 会员的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本会的工作有建议、批评和监督权利。
3、有优先参加本会有关活动、优惠取得本会有关资料的权利。
4、有优先获得本会提供技术服务的权利。
5、有优先获得本会推荐,参加上一级组织的奖项评选的权利。
6、团体会员有向本会推荐理事候选人的权利:可要求本会优先给予技术咨询,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的权利;可要求本会定向培训人员,协助收集有关技术资料;可要求本会牵头与有关单位进行协作攻关,参与产品及技术鉴定。
第十三条 团体会员的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完成本会所委托的工作。
3、向本会反映有关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4、按规定时限和标准自觉缴纳团体会员会费。
5、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个人会员会费、团体会员会费缴纳办法由本章程规定。无故意拖欠会费,时间超过一年以上,视为自动退会。会员要求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五条 会员如严重违犯本章程,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予以除名;对本会发展作出贡献的会员,经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可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